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兆余 姚科艳
成员:王思明、付坚强、冯绪猛、杨旺生、惠富平、曾玉珊、路璐
秘书:肖阳
二、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复试分数线
学科 |
复试分数线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科学技术史 |
347 |
41 |
62 |
社会学 |
320 |
44 |
66 |
经济法学 |
320 |
44 |
66 |
民俗学 |
331 |
44 |
66 |
农村发展 |
328 |
34 |
51 |
法律(非法学) |
331 |
44 |
66 |
法律(法学) |
320 |
44 |
66 |
社会工作 |
344 |
44 |
66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要求根据学校文件另行规定。
四、复试工作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基础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和最新进展情况的了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验操作或社会实践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身心健康、诚信、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表现。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2、复试计分项目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分别为150分、50分、100分,三项合计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政治思想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一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3、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术型研究生复试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以学位种类或领域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考核应侧重于知识应用能力考核。
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小组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提前公布,参加复试人数与拟招生人数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5、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接收调剂。调剂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区《全国初试成绩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相同考生根据初试成绩择优调剂。
6、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专业课考试的时间和考场,负责专业课考试的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
五、调剂办法
经济法学缺额3名左右,实际人数以一志愿录取结束的缺额为准;法律硕士(法学)缺额4名左右,实际人数以一志愿录取结束的缺额为准。具体调剂办法及要求按照学校复试办法执行。调剂分数和专业要求如下(单科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国家线):
学科 |
调剂分数总分 要求 |
调剂专业要求 |
|
经济法学 |
325 |
报考专业为经济法学和民商法学 |
法律硕士(法学) |
325 |
报考专业为法律硕士(法学) |
六、工作日程
1、3月18日,学院上报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
2、3月19-20日,学院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调剂方案,学院确定并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3、3月19-20日,确定各专业生源缺额情况,在调剂系统开通缺额专业调剂。3月20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调剂生填报。
4、3月20-21日,第一志愿考生在网上确认专业课考试科目。
5、3月21-22日,学院确定并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布调剂生进入复试名单,调剂生在网上确认专业课考试科目。
6、3月23日下午,学院组织验证和收费,地点为逸夫楼6041室。
7、3月24日上午,学院组织第一志愿考生专业课考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应届)/工作证(在职)、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
8、3月24日下午—27日,各专业组织专业课阅卷、核分和登分,组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考生前往校医院体检。
9、3月28-29日,学院确定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1、学院组织验证、收费时需携带(请务必带齐以下相关材料,否则取消复试机会):
①往届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并提供复印件。
②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治思想考核表》。
③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或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期间《学习成绩单》。
④复试费80元/生。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确认体检结论,体检结论为“合格”与“不合格”,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体检的推免生,需参加此次体检。体检表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考生微信自行预约时间后携带体检表前往校医院体检。
附件:人文院2019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时间安排
联系电话:025-84396816
邮箱:xiaoyang@njau.edu.cn
联系人:肖阳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2019年3月20日